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因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 导致2019年至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因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 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914.85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848.17万元 [1]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2323.81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3258.21万元 [1]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622.57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175.44万元 [1]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739.8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3892.71万元 [1] - 2021年通过虚假租赁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14.85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848.17万元 [1] 涉及人员及处罚 - 时任董事长康宝华被警告并处以30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总经理陈光伟被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总经理王延邦被警告并处以25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楠被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财务总监王维龙被警告并处以25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生产部门负责人孙成雨被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 [1] - 时任安装维保部计划推进负责人王爽被警告并处以100.00万元罚款 [1] - 公司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600.00万元罚款 [1]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 康宝华知悉公司以《验收证明》提前确认收入 未审慎关注房产是否实际出租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陈光伟未审慎关注公司以《验收证明》提前确认收入情况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王延邦知悉《验收证明》系伪造 默认提前确认收入 并在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盖章审批流程上签字 未审慎关注房产是否实际出租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张楠未审慎关注《验收证明》真实性 决定以《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王维龙未审慎关注《验收证明》真实性 将《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未审慎关注租赁业务是否实际履行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孙成雨经手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 但未将补充协议交给财务部门 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 - 王爽伪造《验收证明》 导致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
ST远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