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男子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放火烧山,被判刑11年
新浪财经·2025-12-20 10:53

案件审理与判决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了被告人杨某林放火罪一案 [1]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林于2025年3月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山林故意实施放火行为,造成大量山林被烧毁 [1] -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及坦白、年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1] 案件影响与警示 - 本案审判敲响了森林防火的警钟,警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生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1] - 惠水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筑牢司法屏障,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百姓安宁 [1] 庭审与社会参与 -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1]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