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央行等部门出手了
新华社·2025-12-20 10:33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于12月19日联合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1] - 该规定的核心目标是进一步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1] - 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1] 政策出台背景与现状 - 尽管“拒收现金违法”观念已深入人心,但拒收现金行为仍难以杜绝[1] - 当前全国拒收现金有关投诉显著减少,但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趋势性[1] 规定核心要求与禁止行为 - 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1] - 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1] - 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1] 分类施策与特定场景规定 - 规定根据不同领域、场景分类施策[1] - 对于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的场景,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1] - 对于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也需履行上述标识义务[1] 特殊群体需求与服务保障 - 规定充分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境外人士办理现金业务的需求和习惯[2]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针对突发情况及特殊群体的现金需求,保障现金供应、优化窗口服务、维护营业网点秩序[2] 公众维权与投诉渠道 - 公众遭遇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时,可妥善保留证据或线索进行投诉举报[2] - 投诉举报渠道包括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2] -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