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2025-12-20 00:32

法规核心内容 -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共七章35条 构建全链条法治框架 [1] - 明确将家庭暴力细化为身体伤害、精神侵害、性侵害、经济侵害等六类具体行为 [2] - 将保护范围扩展至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人员” 全面覆盖同居伴侣、抚养照料者等群体 [2] 工作机制与职责 -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社会协同”的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 由政府妇儿工委统筹协调 [3] - 明确首个接收求助的单位必须及时处置、全程跟踪 建立首接工作制 [2] - 公安、民政、司法、教育、法院、检察院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 构建覆盖预防、发现、处置、救助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3] 具体执行与处置措施 - 公安机关将建立健全涉家暴警情核处转介机制 构建“接警—派发—处置—反馈—回访”闭环管理链条 对涉家暴警情重点跟踪监测 [4] - 人民法院明确诊疗记录、聊天记录、求助记录等六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证明材料的采信标准 着力破解“私密场景取证难”问题 [4] - 检察机关对施暴者依法快捕快诉 把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并纳入惩治范围 同时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4] 法律援助与维权支持 - 规定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受害人减免费用 [2] - 司法行政部门将创建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品牌 开展“法援护苗”“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等专项活动 [4] - 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延伸服务触角 [4] 预防与保障措施 - 针对告诫书“执行不力”现象 增设共同查访、单独查访机制 确保告诫效果落地 [2] - 将反家庭暴力宣传纳入全省普法工作体系 要求教育部门把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 [5] - 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条例》宣传贯彻 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普法宣传活动 并做好人员培训、机制衔接等实施准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