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操纵曝光 贵州百灵多位高管独董被追责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详情 - 贵州百灵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累计少计销售费用,虚增利润65472.60万元,并在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虚减利润45941.10万元 [2] -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未按权责发生制和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财务数据多年失真 [3] - 贵州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560万元,其中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姜伟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3] 监管处罚依据与性质认定 - 监管机构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该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3] - 财务专家解释,销售费用作为期间费用与当期收入无关,公司通过不将全部费用入账而与收入配比的方式“增厚”了利润 [3] - 业内人士指出,此案表明监管对财务造假(无论是“硬造假”还是“软造假”)态度一以贯之,坚持“打假保真”和“造假必重罚”的原则 [2] 行业监管趋势与背景 - 近年来监管机构查处力度加大,截至2025年8月31日,证监会2024年以来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并对其中46家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4] -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当年因财务造假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已达13家 [4] - 法律界观点认为,证券违法犯罪治理已进入“从严惩处、重典治市”的新阶段,向市场明确警示资本市场绝非“法外之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