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应对策略与法律定性 - 部分商家为应对消费者“打卡拍照后退货”的行为,挂出尺寸夸张的巨型吊牌作为物理防御措施 [1] - 法律专家指出,若巨型吊牌尺寸过大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衣物上身效果,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过度限制 [1] - 商家在吊牌上标注“拆除不退不换”的声明,属于预先拟定、重复使用且未经协商的格式条款 [1] - 法律专家认为,该格式条款不能对抗法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若其目的是单方排除该法定权利则属无效 [1] - 若商家自行添加的巨型吊牌构成消费者查验商品的实质障碍,消费者为试穿而拆除且能完整寄回,未损坏衣物本身,则不应据此简单认定商品不完好 [1] 消费者行为界定与法律后果 - 部分消费者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将新购衣物作为“打卡拍照”的临时道具,使用后便申请退货,此行为引发争议 [1] - 法律专家指出,若消费者购买目的是为短期活动“租用”,并进行户外长时间、高损耗的穿着,则属于典型的权利滥用和恶意退货,已远超合理试穿范畴 [1] - 区分“合理试穿”与“变相蹭穿”的关键在于“必要性”与“完好性”,合理试穿旨在确认尺码版型,通常在清洁环境中短时进行且不留使用痕迹 [1] - 对于“打卡退货”行为,若商品存在穿着痕迹、污渍、异味或防伪标识被破坏,商家可以“商品已实际使用”为由拒绝退货 [1] - 消费者若隐瞒免费使用的初衷并隐瞒使用事实,便违背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诚信原则 [1] 规则现状与未来完善方向 - 现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侧重“退回商品是否完好”的结果导向,但对“查验过程”的行为边界规定模糊 [1] - 法律专家认为有必要细化规则以明确“合理试穿”的边界,例如明确试穿应在洁净室内进行,目的限于确认尺寸版型,并避免外出穿着 [1] - 未来可考虑从单一的“物理完好”标准,转向“物理完好+行为合规”的双重标准,对试穿场景、时长等作出更细化的指引 [1] - 为防范滥用,可对内衣等特殊商品作出不可试穿的例外规定 [1] - 划定商家防损措施与消费者权利边界时,措施不得影响消费者对商品基础功能的正常体验和查验,且目的应限于“防调包”“防损”,而非“防退货” [1][2] - 商家必须履行事前明确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且实现方式必须合法、适度 [2]
“拆除不退不换”属格式条款 “打卡后退货”属滥用权利
新浪财经·2025-12-19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