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男子醉驾后再喝劲酒避罚?法院:以最终检测结果定罪
新浪财经·2025-12-19 15:19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被告人李部清在2022年8月某晚饮酒后 于次日凌晨驾车逆行并擦撞中心绿化带 随后被热心路人报警[1] - 民警在便利店找到李部清后 其情绪激动 拒不配合呼气酒精测试 并当场从货架抓起一瓶“劲酒”喝下 企图掩盖之前饮酒的事实[1] - 公安机关依法抽取李部清血样 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毫克/100毫升 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1]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部清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李部清上诉后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2] 法律依据与审理认定 - 法院根据一同就餐人员的证人证言 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画面等证据 认定李部清是在被告知涉嫌酒驾后 为逃避追究而故意当场饮酒[2] - 依据2023年“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为逃避法律追究 在检查或事故后 抽血前故意饮酒的 可以查获后检测的血液酒精含量作为认定醉驾的依据[2] - 法院审理认为 李部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提取血样前二次饮酒 足以认定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应当以二次饮酒后的血液乙醇含量作为认定其醉酒驾车的依据[2] 司法观点与警示 - 法官指出 试图通过检测前“灌酒”来干扰执法 逃避责任是徒劳的 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有逃避追究的故意 无论其在现场还是逃离后再次饮酒 都将以最终检测结果作为定罪依据[2] - 法律不会让任何人在违法后 通过新的违法行为获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