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3人被判刑超10年
新浪财经·2025-12-19 14:47

案件核心判决 - 中信建投原投行业务管委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罚金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0.64万元 [1] - 杜鹏飞通过代持方式以150万元突击入股振华新材,上市解禁后减持套现410万元,个人分得约200万元 [1][2] - 近期中信建投另有两名保荐代表人因受贿罪被判刑,刑期也都在10年以上 [1][10][22] 案件具体细节与过程 - 杜鹏飞出生于1987年,在中信建投从事投行业务逾10年,曾主持或参与振华新材、思维列控、大参林等多个IPO及再融资项目 [1][12] - 2019年8月,杜鹏飞担任振华新材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人及核心负责人 [2][13] - 2019年7月,振华新材定增募资目标8亿元,最终仅募得5.13亿元,因募资不理想,公司找到杜鹏飞,其通过中间人刘某以150万元代持方式入股 [2][13] - 振华新材于2021年9月登陆科创板,股价在2022年7月一度高达81.45元,较发行价上涨5.93倍,2022年9月解禁后,代持账户卖出套现410万元 [2][13] - 2024年国家审计署审计中信集团时发现线索,案件移交监察委,杜鹏飞于2024年10月被留置,11月相关公司公告其卸任 [2][13] 判决关键争议点:身份认定 - 法院认定杜鹏飞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非行业中常见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是其被判重刑(十年以上最高档量刑)的关键 [1][5][16] - 此前类似案例多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市场禁入)为主,追究刑事责任时也大多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刑期较短 [3][4][14] - 例如,广发证券张晋阳等三人在东方国信IPO中突击入股获利超4000万元,最终刑期最短为一年九个月,最长为两年六个月 [4][15] - 法院认定中信建投属于国家出资企业,杜鹏飞的职级晋升(从总监D到执行总经理ED)经过公司执委会甚至党委会审批,符合“间接委派型”国家工作人员的形式要件 [7][18] - 法院从实质认定,杜鹏飞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企业上市辅导和持续督导,工作具有经营管理属性,权力关乎企业能否上市,属于从事公务 [7][18] 公司股权结构与法律争议 - 中信建投股权结构显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81%为第一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76%为第二大股东 [8][9][19][20] - 有法律观点认为,中信建投是国家出资企业而非国有独资企业,两者法律认定标准不同,不能简单将国家出资企业员工直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10][21] - 根据司法解释,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分为“委派型”和“间接委派型”,实践中通常认为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从事公务才可能符合 [10][21] - 争议点在于,涉案期间(2019-2022年)杜鹏飞职级为总监(D),属于中层管理,其升任执行总经理(ED)是在2023年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