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结果 -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七年、徐向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贾霞有期徒刑六年 [1] - 法院同时禁止三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 [1] - 法院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永归等人的诉讼请求 [1] 事故经过与后果 - 2024年1月19日22时45分许,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社区英才学校305男生宿舍发生火灾,当日实际住宿学生33人 [1] - 火灾发生约15分钟后消防部门接到报警,虽经全力营救,仍造成13名小学生死亡,4名小学生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微伤3人) [1] - 事故发生后,学校与13名死亡小学生的近亲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每名遇难学生近亲属各项费用130万元,赔偿款已于2024年1月支付完毕 [2] 学校存在的安全与管理问题 - 砚山铺英才学校长期违规办学,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 [2] - 事发时起火建筑屋顶水箱和室内消防栓无水,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延误了最佳逃生时机 [2] - 学校日常管理不严格,未发现涉事学生携带打火机入校,305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 [2] - 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事发时未有效组织305宿舍学生疏散逃生 [2] 法院审理认定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明知学校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既不采取措施整改也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 - 本次火灾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三名被告人应依法从严惩处 [3] - 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违背职业要求,怠于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3]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案发后已依法获得赔偿,故对其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3]
河南方城县“英才学校13死4伤火灾案”宣判,学校创办人获刑7年
新浪财经·2025-12-1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