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1][15] - 法规核心目标是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1][16]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收费单位(统称收费单位)、经营主体、社会公众的现金收付行为,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现金服务[2] - 收费单位与经营主体必须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特定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3] 必须支持现金支付的具体场景 - 采用人工方式收款的,必须支持现金支付[4] - 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必须支持现金支付[17] - 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必须支持现金支付[5][18] 特殊服务模式下的现金支付要求 - 采取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模式的,应以适当方式满足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使用移动支付、网络故障等)的现金支付需求,并需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等信息[5] - 采用“一卡通”结算的统一管理场所(如园区、景区、学校),应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并需在醒目位置标识相关信息[5] - 采取转换手段收取现金的,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造成不便[6] 网络交易与委托收款的现金要求 - 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告知说明[6] - 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按规定接受现金[7] 经营主体的现金服务保障义务 - 支持现金支付的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8] - 推广数字政务或商业模式创新时,必须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9] - 对于公众持有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超出正常清点能力的,应协商解决或引导其到银行兑换,不得以此拒收[11]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职责 - 吸收个人存款且有实体网点的银行,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应提供柜面人工现金服务(监管机构另有规定除外)[7][19] - 现金自助机具(存取款一体机、取款机等)的功能和数量应满足客户存取需求[8][20] - 应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境外人士提供现金业务办理便利,并合理布设现金自助机具[8][20] - 应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针对突发情况及特殊群体需求,保障现金供应、优化服务[8][20] - 应依法依规做好大额现金存取服务,防范洗钱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10][22] - 作为收款受托方时,应支持人工收取现金[13][23] 监督管理与执行机制 - 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其落实现金收付主体责任[14][24] - 社会公众发现拒收现金或歧视性措施,可保存证据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维权[15][24]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不得拒绝、阻挠检查或销毁证据[17][24]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因拒收现金受罚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16][24] 法规生效时间 - 本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14][26]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新浪财经·2025-12-19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