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反腐制度建设 - 公司首次以规范性制度形式对以案促改促治的责任、制度机制、工作抓手和保障措施作出系统规定 [1] - 制度旨在通过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整改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治理,从而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更大成效 [1] - 制度压实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并明确党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将相关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体系 [1] 责任体系与监督机制 -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职能业务部门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考核 [1] - 完善案情通报及整改推进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构需及时通报案件主要事实,并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 [1] 具体工作方法与创新安排 - 建立类案问题专业条线整改制度,要求发案单位分析案件成因,并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在全集团业务条线开展整改,禁止“攒案子”、“打包式”等简单统筹整改方式 [2] - 建立个案风险剖析制度,对于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的案件,发案单位需剖析特征与成因,提出针对性风险警示要点,经审批后在内部网站刊发,以解决工作形式化、碎片化问题 [2] - 制度要求紧扣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特点,针对电信行业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业务设计、对外合作、外购外协、结算模式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强靶向整治 [2] 整治重点与治本措施 - 对违规吃喝、违规接待、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围标串标等问题,将重拳纠风治乱,旨在增强整改整治措施的治本性 [2] - 制度结合国有企业和公司实际,对强化纪律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精准性、加强反腐败规律研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等明确了具体抓手和工作要求 [3] - 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同深化企业治理、推动改革发展贯通融合,为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和腐败问题治理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 [3]
中国联通:以制度形式对以案促改促治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