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磷虾油事件暴露品牌授权乱象

文章核心观点 - 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了同仁堂集团内部品牌与商号授权管理混乱的问题,对“同仁堂”这一百年老字号的金字招牌构成了严重的声誉风险 [1] - 上市公司同仁堂(600085.SH)在此次事件中属于被“误伤”,涉事企业并非其下属公司,但事件凸显了集团内授权体系复杂、管理条线冗长带来的整体品牌管理难题 [3][4][5] - 历史上因品牌分拆导致多地“同仁堂”并存,且分属不同控制主体,这进一步加剧了品牌管理的复杂性和混乱,为类似授权乱象埋下了伏笔 [7][8][9][10][12] 事件概述与上市公司澄清 - 一瓶磷脂含量为0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引发舆论风波,该产品由安徽哈博药业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使用了“同仁堂”商标及商号 [1][3] - 上市公司同仁堂公告澄清,未持有涉事的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该企业是其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旗下另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 “同仁堂”商标及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上市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获得非独家授权使用,集团同样有权授权给体系内其他企业 [3] - 上市公司强调其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况,拥有超过400个品规的中成药,产品以“同仁堂双龙商标”为记 [4] 同仁堂集团品牌授权与管理乱象 - 涉事磷虾油产品包装醒目标注“北京同仁堂”,并使用与同仁堂双龙商标十分相似的“朕皇+双龙”图形商标 [5] - “朕皇+双龙”商标所有权主体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其注册申请仍在审核中 [6] -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的法定代表人俞俊,同时是其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40.4876% [6] - 同仁堂集团商业版图庞大,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控制着500余家企业,拥有36个生产基地、110多条生产线,产品覆盖2600多种药品和保健品 [6] - 截至2018年,同仁堂集团资产总额突破290亿元,营收规模190亿元,利润总额27亿元 [6] - 庞大的体系导致产品质量、品牌与商号授权管理条线冗长,各运营主体与产品标准存在差异,直接影响品牌口碑 [6] “同仁堂”品牌的历史与现状 - 北京同仁堂由乐显扬创立于1669年,曾为清皇室供御药近200年,是国内著名的中药老字号 [7] - 历史上存在天津同仁堂、南京同仁堂和台湾同仁堂,均由乐家后人创立或与北京同仁堂有历史渊源 [8][10] - 2006年,北京、天津及南京三地同仁堂一同入选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名单 [11] - 天津同仁堂曾与北京同仁堂发生名誉侵权诉讼,同仁堂集团于2021年起诉其侵害商标权并要求赔偿5000万元 [9] - 2024年底,同仁堂集团完成对天津同仁堂股份60%股权的收购,并对进一步合并持开放态度 [10] - 南京同仁堂现由青岛国资实际控制,台湾同仁堂处于独立运营状态 [10] - 多地同仁堂并存且分属不同控制主体,加剧了品牌整体管理难度,为授权乱象埋下伏笔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