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朗进科技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2][6] -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2][6]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2][6]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6]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资金的本息[2][6]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2][6] 监管处罚决定 - 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朗进科技、实际控制人李敬茂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2][6]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3][7]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展开诉讼代理征集,初步认为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或债券,并在2025年8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