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行为 - 2025年11月10日 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韶能股份1440.47万股 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 但未及时报告并公告 也未停止卖出股票 [1] - 2025年11月11日 该公司再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韶能股份404.7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 同样未及时公告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权益变动需停止交易和及时披露的相关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