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2025年12月17日及2025年12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经公司核实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1] -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公司及相关方核查情况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 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