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
人民网·2025-12-18 01:20
司法沟通与公信力建设 - 核心观点:法院系统需将专业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易懂的语言,通过充分沟通、融入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以提升司法裁判的感染力与公信力,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再讼和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1][2] - 沟通障碍是再讼与信访的重要诱因:许多再讼和信访案件源于当事人因听不懂法言法语而不明败诉原因,进而认为裁判不公,导致出现“案生案、案生访”的“旋转门”现象 [1] - 有效沟通是践行“如我在诉”的基本要求:法官需感同身受,在会见、听证、庭审中充分了解并回应当事人诉求,循循善诱讲明事理,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以情理法融合的裁判将潜在风险消融在萌芽状态 [1] - 裁判文书需兼顾法律专业与朴素价值观:文书既要讲清诉请与诉由是否正当合理,更要以朴素的价值观和是非观论证裁判公正性,努力将“本院认为”转化为当事人的“认同” [1] - 通俗易懂的裁判语言是提升公信力的关键: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逻辑和可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是赢得信任、消弭对立、提高司法裁判感染力和公信力的重要载体 [2] - 释法说理需融入多重视角与核心价值观:法官需从天理、国法、人情等多视角出发,用心用情,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做好细致入微的“守心”工作,并积极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 [2] - 善用司法资源与共情能力促进服判息诉:引导法院干警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资源,让公平正义可看见、可对照 同时,在判后答疑中注重换位思考与同理心,妥善处理当事人情绪,帮助其跳出认知局限,从而发自内心服从并执行裁判结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