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化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4.87亿元),债券期限6年 [2] - 该可转债已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5年12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 可转换公司债券核心条款 -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10.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5] - 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6]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31年6月15日,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10元/股 [12][13] - 转股申报最小单位为1张(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V/P [14] - 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16] 转股价格确定与调整机制 -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电化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仍为10.10元/股 [18] - 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19] -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赎回与回售条款 - 到期赎回: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4] - 有条件赎回: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含)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5] - 有条件回售: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7] - 附加回售: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相关规定被视作或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的权利 [28] 其他重要事项 - 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为新增股份 [23] -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