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1][2][3] - 该财务资助的年利率设定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40个基点 [2][3][6] - 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到期可续 [2][3][7] - 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并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 [4] -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海涛已回避表决 [3][18][19] 被资助对象与关联关系 - 被资助对象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 [4][5] - 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和王海涛(持股25.00%),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资助或担保 [5] - 公司认为其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5][9]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 [13][14][16] - 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出售公司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6][17] - 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16][17] -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经律师见证,被认为合法有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