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5]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 现场会议地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6] - 会议由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 [6]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52人,代表股份611,661,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545% [7] -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公司共有股东63,439名,其中机构股东2,232名,个人股东61,207名 [7]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10,101,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0% [9]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0人,代表股份201,559,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95% [10]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751人,代表股份201,567,1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200% [11]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13] - 总体表决同意票为609,457,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97% [13]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票为199,363,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067% [13] - 议案二《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获得通过 [14] - 总体表决同意票为609,451,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88% [14]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票为199,358,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040% [14] - 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14] 会议程序与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伟涛、梁嘉怡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