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语遭同行吐槽,公牛集团:广告语没毛病,诋毁我们,起诉索赔420万元

广告宣传争议与法律纠纷 - 公牛集团长期使用“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作为宣传语,该广告语下方有时会以小字注明数据来源和统计范围,即“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公牛产品(电连接、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的家庭超过中国家庭总量的70%”,数据来源于尚普咨询集团,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4] - 竞争对手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公牛集团的该宣传语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责”,属于误导性宣传,相关视频数量近300条,转发和评论量均达上万条 [6][8] - 公牛集团认为家的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420万元,并要求对方删除视频并道歉 [7][10][12] - 家的公司回函认为,公牛集团的广告语在跨品类场景中未明确限定适用范围,易导致消费者对市场占有率产生误解,可能不符合《广告法》规定,其视频内容是基于产品客观对比,并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10][11] 公司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牛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1.98亿元,同比下降3.22%,归母净利润为29.79亿元,同比下降8.72% [12] -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电连接业务(插线板、数码配件)和智能电工照明业务(墙壁开关、照明设备),这两大业务长期贡献公司90%以上的营收 [12] - 截至12月17日收盘,公牛集团股价报42.63元,年内跌幅超过12%,总市值为771亿元 [13]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弱化不利信息,或进行“萝卜坑式引证”制造噱头,这些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需要进一步规范 [16][20] - 市场监管总局已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对广告引证内容进行规范,并对“销量第一”等用语是否违法作出回应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