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自2026年起正式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评价标准 [1][15][33] 评价内容框架 - 评价工作将围绕四个核心维度展开: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 [4][22] - 市场运营效果评价涵盖市场建设进展、技术标准、市场运营、市场共治及监管效果五个方面,旨在评估市场规则体系的完整性、技术标准的完备性、运营流程的规范性以及监管体系的有效性 [5][6][7][23][24][25] - 市场作用发挥评价包括要素流通、安全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四个方面,重点评估市场在促进电力跨区交易、保障电网安全、推动新能源消纳与绿色价值实现、以及优化资源配置与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 [8][26] - 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评价关注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新业态与民营企业的培育以及市场满意度,旨在保障电力企业稳健经营,并为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 [9][10][11][27][28][29] - 市场竞争充分度评价聚焦经营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集中度,旨在确保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并对市场力滥用等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12][13][30][31] 评价方法与实施 - 评价方法将构建动态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并采用多维综合分析方法,包括定性与定量结合、横向与纵向对比结合、过程与效果评价结合 [13][14][31][32] - 将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的支撑作用,实现市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与智能化评价,推动评价由“描述性”向“预测性”升级 [15][33] - 评价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市场运营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共同参与,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协同 [17][35] - 评价结果将形成报告供政府部门及市场运营机构参考,并要求加强结果的分析研判与整改提升 [16][34]
两部委:为储能、虚拟电厂等提供发展空间
新浪财经·2025-12-17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