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数据不真实,杭州鹏利保险代理合计被罚11万元
北京商报·2025-12-17 12:05
行政处罚事件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杭州鹏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1]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2月17日[1] 受罚主体与违规行为 - 受罚主体为杭州鹏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金镛[1][3]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业务数据不真实[1][3]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杭州鹏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人民币[1][3] - 对相关责任人金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人民币[1][3] -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