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澄清关于南极磷虾油产品及品牌使用相关报道

公司澄清与品牌关系 - 公司澄清其与报道中涉及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无关 该产品由安徽哈博药业生产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 [1] - 公司未持有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任何股权 该公司为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下属企业 不属于公司下属子企业 [1] - “同仁堂”商标和字号由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所有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经授权使用 [1] 公司业务与产品模式 - 公司专注于药品生产与销售 现有中成药均为自主生产 不存在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1] - 消费者可通过产品上的“同仁堂双龙商标”及标注的生产单位来识别公司产品 [1] 公司后续行动 -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与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进行沟通 双方将共同维护品牌声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