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核心事项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09,32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80% [1][1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0] 激励计划历史决策与执行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并于2022年3月24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 [2][5] - 2022年3月2日,公司获得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的批复 [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22.2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 [5]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于2022年11月17日进行,以5.64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6.8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30日 [10] 历次解除限售与股份变动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4月完成,1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3,327,317股 [7]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完成,2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609,325股 [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4月完成,10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3,191,984股 [9] - 公司曾多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包括2023年9月注销12万股、2024年4月注销12万股、2025年2月注销4万股(预留授予)、2025年6月注销270,667股(首次授予) [6][7][8][9] 相关核查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为28名激励对象所持609,325股办理解除限售 [10]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对象与数量符合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及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