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我国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正式发布 共纳入19种创新药品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 - 设立目录旨在构建医保与商保协同的“双目录”机制 通过商业健康险对高值创新药进行费用补偿 缓解患者经济负担并破解“救命药”可及性难题 [2] - 目录为商业健康险参与创新药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接口与药品范围指引 未来有望通过“普惠型商业健康险+专项险”等多元产品形态探索社会多方共付机制 [2] 目录内容与特点 - 首批纳入目录的19种药品来自18家企业 以新机制、新靶点药物为主 其中包含9个一类新药 [3] - 目录药品与基本医保目录错位发展与互补 涵盖CAR-T细胞治疗产品以及戈谢病、短肠综合征、神经母细胞瘤等罕见病治疗药物 填补了基本医保目录的保障空白 [3] 关键政策机制:“三除外”原则 - “三除外”原则指目录内药品可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考核、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 其应用病例亦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统计 [4] - 该政策通过制度“松绑” 消除医疗机构使用创新药的后顾之忧 使患者能在院内直接开具并经由商业保险结算 提升了药品可及性并为商业保险拓展保障场景创造条件 [4] - 政策鼓励保险公司设计涵盖高价创新药的保险产品 为患者增加新的支付选择 [4] 对消费者与保险行业的影响 - 目录发布有助于推动惠民保、百万医疗险、特药险等现有产品持续拓展创新药保障范围 使患者更便捷地使用高值药品并通过商保获得赔付 [5] - 目录内药品价格实行协商折扣机制 即药品挂网价格不变 但保险公司理赔时可享受相应折扣 有助于降低其理赔成本 [5] - 目录为保险公司提供了经权威部门背书的药品清单 降低了产品设计中的筛选成本与风控难度 [5] - 保险公司因成本节约所带来的收益 或可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或扩大保障范围等方式反哺投保人 最终令患者受益 [5] -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陆续探索“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服务 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理赔效率与用户体验 [5]
四问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
金融时报·2025-12-17 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