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于12月16日核准了16位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的任职资格,同时近期出现了不予核准的案例,这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的高度重视 [1][2][12] 银行高管的“通行证” - 本次获批的16位高管涉及多家银行机构的不同职位,包括独立董事、副行长、行长、董事、行长助理等 [3][4][13][14] - 具体获批情况包括:张仲生、张海燕获核准担任右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张国栋、杨少荣获核准担任山阴农商银行副行长;王文超、牛世军获核准担任右玉农商银行副行长;王利生获核准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朔州分行行长;李亚伟获核准担任应县农商银行董事;李然获核准担任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董事;李启获核准担任山阴农商银行董事;李晶获核准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朔州市分行行长;居志鹏获核准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忻州分行行长助理;白均昕、白茹获核准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忻州分行副行长;李刚获核准担任襄汾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3][4][13][14] - 监管批复要求所有获批高管在3个月内到任,否则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5][15] 不予核准的警示 - 近期山西金融监管局出现了不予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与获批案例形成鲜明对比 [6][16] - 李红红拟任山西静乐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原因是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即不具备“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7][16] - 10月27日,张彦青拟任灵丘县长青村镇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也被否决,原因是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02条第四项、第108条等有关规定,这些条款要求高管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能力,熟悉同类型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内控制度,并具备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7][18] 金融高管任职的监管框架 - 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有一套完善的审核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明确了八项基本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良好的品行声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等 [8] - 对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02条进一步细化了基本条件,要求拟任人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熟悉同类型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 [8] - 监管机构通过谈话考核、资料审核等多种方式评估拟任人的合规性,确保金融机构掌握在专业人才手中 [8] 山西金融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 - 近期,山西金融监管局已批复多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专业金融人才的选拔和任命是山西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8][9] - 9月22日,该局核准了赵崇平正式出任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同时核准了彭国庆出任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分行副行长、王宇出任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等 [9] - 11月份,该局还核准了王晋军担任广发银行太原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李维伟担任中国银行临汾市分行副行长,核准解晓东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临汾分行副行长 [9][20] - 此次集中批复的多家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将有助于提升山西金融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9][20] 金融监管的底线与高线 - 金融高管任职资格的核准与否决,体现了金融监管的底线与高线,监管机构一方面设定明确的底线要求,确保高管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也鼓励金融机构选拔更优秀的人才,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0][20] - 所有获批高管都被要求“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10] - 这种“核准”与“否决”并存的监管态势,体现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专业性,有助于提升山西金融业的整体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10][20] - 随着16位金融高管陆续到任,山西金融机构将迎来新的发展活力,同时,静乐农商行需要重新物色合适的董事会秘书人选,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10] - 监管审核不通过只是起点,李红红可在收到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金融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20]
山西金融高管任职核准与否决的背后:16位获批,1位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