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地点位于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 [2]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 会议由独立董事周志炎先生主持 [2] - 公司在任董事13人,仅独立董事周志炎1人现场出席会议 [3] -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列席了会议 [4] 议案审议与通过情况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 [5]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 - 关于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6] 会议合规性与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叶菲、毛一伦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6] - 律师出具的见证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