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共建联合实验室的公告

合作概述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医学部签署协议,共建“北大医学-阳光诺和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 [1][2] - 合作聚焦于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核心目标是开发临床候选药物 [1][2] -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1] 合作方情况 - 合作方北京大学医学部是中国政府创办的第一所西医院校,为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拥有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综合性体系 [3] - 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4] 合作方式与内容 - 北京大学医学部负责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项目研发工作 [5] - 阳光诺和负责提供联合实验室所需资金支持并提出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5] - 联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概念验证阶段的新药研发,旨在开发世界领先水平的临床候选药物 [7] 具体研发方向 - 细胞治疗创新药品方向,包括非基因修饰细胞药品和体外基因修饰细胞药品 [7] - 基因治疗创新药品方向,具体包括核酸类、病毒载体类、溶瘤微生物类及基因编辑类药品 [10] - 其他方向包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挖掘临床脱敏数据以精准筛选新靶点 [7] - 新机制小分子方向,例如PROTAC、分子胶、靶向RNA的小分子等 [8] - 其他前沿方向包括具有药品属性的组织工程药品、新生抗原类治疗药品、新型递送系统药品、细胞衍生物药品及新型微生物类药品 [10] 财务安排与知识产权 - 阳光诺和提供联合实验室运行费及项目费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9] - 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启动运营经费1,000万元,其余运营经费分2年支付,每年500万元 [9] - 联合实验室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原则上由甲乙双方按1:1比例共同拥有 [9] - 通过联合实验室立项申请的项目,其新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乙方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三方共同拥有,具体权益比例另行协商 [9] 合作影响与争议解决 - 合作是公司深化创新药领域战略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署,旨在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转化通道 [12] - 合作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亦不会对现有业务、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2] -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将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