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进展 - 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作为原告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32万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1] - 华东医药表示将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 - 佐力药业公告称,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其控股子公司未构成侵权,若原告未上诉,本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7] 诉讼背景与涉案产品 - 诉讼围绕百令系列中成药的专利权展开,涉案专利为ZL201210175221.3号发明专利,名为“冬虫夏草中国被毛孢合成代谢腺苷酸的酶、基因及其应用”,专利权由中美华东和浙江工业大学共同拥有 [4] - 华东医药拥有百令胶囊产品,其2019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 [3] - 佐力药业原本拥有百令片,其百令胶囊于2024年1月在国内获批上市,直接与华东医药产品竞争 [3] - 2025年半年报显示,佐力药业的百令系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51% [3] 诉讼双方与具体指控 - 原告中美华东于2023年底将珠峰原料、珠峰药业(佐力药业控股子公司)、武林大药房(华东医药100%控股公司)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1.1亿元 [1][3] - 中美华东指控珠峰原料生产销售的原料发酵冬虫夏草菌粉,以及珠峰药业使用该原料生产销售的百令片侵犯其专利权,并在百令片中检测出涉案专利保护的腺苷激酶、基因及腺苷酸 [4][5] - 佐力药业回应称,其收购珠峰药业时已做尽职调查,珠峰原料于2010年已取得相关菌粉的药品注册批件,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6] 双方历史渊源与案件审理 - 2019年,华东医药曾计划以10.6亿元总价收购佐力药业18.6%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但最终因同业竞争和整合风险放弃 [6]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并于2024年4月8日、6月11日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 [6] - 华东医药上诉理由包括:法院认定事实与证据和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且认为国家药监局对佐力药业百令胶囊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特殊备注要求(“必须与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保持一致”)意味着侵权,并指控被告提交的证据中存在不真实的关键注册文件 [7][8]
中成药大单品专利战未停:华东医药一审败诉,涉案金额1.1亿,称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