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出含量为0!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卷入造假风波

事件概述 - 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发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含量为0,涉嫌造假[1][5] - 该产品由北京同仁堂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属于贴牌模式[1] - 生产商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包装按照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的要求制作[1][8] - 同仁堂健康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1][8] 涉事公司情况与责任 - 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消保委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8] - 北京同仁堂声明强调涉事产品为孙公司经销且未经授权使用商标,有观点认为此举意在切割自身与问题产品的关联[9] - 从法律和品牌责任角度看,北京同仁堂作为集团母公司,难以因声明而完全脱责[9] - 生产商哈博药业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15] - 哈博药业近3年以被告身份卷入5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其中2023年汤臣倍健曾三次将其告上法庭[15] - 在2024年的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中,哈博药业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30万元[16] - 哈博药业近3年已有5次行政处罚,涉及未按规定销售食品、广告引证内容违规等问题[17] 行业与品牌管理问题 - 北京同仁堂近年来多次因贴牌乱象陷入信任危机,在品牌授权管理、子公司管控及贴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漏洞[3] - 此次事件源于旗下公司通过自有商标授权第三方生产,但包装突出“北京同仁堂”字样,造成品牌混淆,且贴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11] - 北京同仁堂拥有“同仁堂双龙商标”专用权,并于2024年8月明确表态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等开展招商加盟活动[11] - 然而,此类“严正声明”最近5年以平均每年至少1条的频率发布,却未能遏制贴牌乱象反复出现[12] - 有报道指出,北京同仁堂集团否认授权,但旗下公司却在大肆招商,导致消费者可能购买到贴牌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12] - 2018年,北京同仁堂旗下子公司曾因回收过期蜂蜜用于生产被罚,暴露出委托加工业务中的质量管控漏洞[12] 专家建议与破局方向 - 专家认为破局首要在于厘清品牌架构,划定授权边界,严格限定核心“双龙商标”的使用范围[12] - 对于子公司的自有商标,需杜绝其借股权关联做“同仁堂”隐性背书,避免消费者混淆[12] - 应停止低门槛的贴牌授权,放弃单纯靠品牌收取授权费的“躺赚”模式[12] - 需搭建全链条品控与溯源体系,对贴牌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机制,并引入飞行检查机制进行不定期抽查[13] - 应建立集团对下属企业贴牌业务的连带责任机制,以倒逼集团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13] - 对于生产商哈博药业,专家建议亟需搭建全流程生产合规体系,建立原料采购审核与生产标准化流程,并建立合规追溯与问责机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