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办、高效办”!山东25项省级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下沉到市级
凤凰网财经·2025-12-16 07:24

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权力事项调整 - 核心观点:山东省自12月15日起调整67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权力事项,其中25项委托市级部门实施以提升效率,42项收回省级集中监管以确保规范,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1] 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 - 将2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给36家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旨在实现“就近办、高效办” [1] - 委托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林地审核审批、土地复垦验收、矿业权相关许可等多个领域 [1][2] - 受委托主体包括16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济南、烟台、泰安等15市的城市管理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共36家单位 [2] - 高频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委托后,将实现全流程本地化办理,预计办理效率提升30%以上,该事项原省级审批办结时限约20个工作日 [1] 权力下放的实施与保障 - 委托实施是权责同步下沉、服务同步升级,市级部门将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开展审批 [2] - 申请材料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流转,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并实时查询进度,无需跨区域奔波 [2] - 省自然资源厅将通过业务培训、远程指导等方式,确保市级部门具备承接能力,实现“接得住、办得好” [2] 收回省级集中监管的权力事项 - 4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不再委托实施,回归省级集中管理,通过“放管结合、精准施策”优化营商环境 [1] - 收回原因包括:国家明确要求禁止委托、专业性强且技术标准高导致地方承接能力不足、受委托后办件量少甚至零办件等 [2] - 以“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为例,收回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组建专业评审团队统一审核标准,并建立“审批-监管-执法”闭环机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