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油产品不含“南极磷虾油”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企业

事件概述 - 上海市消保委就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产品约谈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与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1] - 生产商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1] - 经销商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 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 [1] -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 侵犯消费者权益并违反市场诚信原则 [1] 涉事产品问题 - 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 企业明知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 [1] - 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1] - 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定制采购 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 产品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 [1] - 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经销商并对外销售 [1] 监管方要求与后续行动 - 上海市消保委敦促经销商立即自查 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情况 [2] - 要求经销商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 [2] - 要求经销商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 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 [2] - 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2] - 将进一步推进调查进展 跟进信息披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