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贷款诈骗案!假材料、假话术、假场所,致甘肃银行、兰州农商银行85万贷款被骗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被告人太某飞等人通过伪造营业执照、房产证明等全套虚假材料,将不具备贷款资质的周某林包装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进行话术训练,于2022年底至2023年初先后从兰州农商银行、甘肃银行骗取贷款共计55万元 [1] - 关联案件中,杨某华被同一团伙以相同手法包装,从甘肃银行成功骗贷30万元,两起案件合计骗贷85万元 [1][2]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周某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太某飞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并责令退赔银行经济损失 [1][6][8] 诈骗团伙作案手法 - 团伙为贷款人提供全套虚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房产证明、银行流水等,并安排专人监督背诵预设话术以应对银行核查 [3][4] - 为应对银行实地核查,团伙专门准备了虚假办公场所,通过简单拍照和询问话术即蒙混过关 [4][12] - 贷款资金到账后,团伙成员第一时间取走大部分赃款,周某林首次骗贷25万元,到账后被太某飞当场取走13万元,中间人截走8万元,周某林仅分得4万元 [3] - 在贷款初期,诈骗分子会投入少量资金按期支付月供,制造正常还款假象以延缓风险暴露 [11] 银行风控流程漏洞 - 兰州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通过微信线上接收所有贷款资料,支行行长因疫情影响未审核资料真实性,仅关注资料完整性,调查人员也仅凭资料齐全便审核通过 [12] - 银行对关键信息缺乏实质性交叉验证或现场核实,周某林将申请额度从30万元调低至25万元即顺利获批 [12] - 甘肃银行在进行实地核查时,仅简单拍照、询问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未通过询问周边商户、核实人员身份等方式验证场所真实性 [12] - 贷款发放后,两家银行均未建立有效的资金流向监控机制,直至贷款逾期、借款人失联才启动核查 [12] 行业犯罪趋势与监管动态 - 贷款诈骗案件呈现专业化、规模化、跨区域的高发态势,犯罪流程呈现“流水线化”特征 [10] - 诈骗团伙精准锁定低收入人群、无业人员等,将其沦为“背债工具” [10] - 外部贷款中介为赚取好处费(如案例中2%),对客户资料真实性“睁一只闭一只”,成为虚假材料流入银行系统的管道 [13]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正在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依法严打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 [13] - 贷款管理“三查”不到位是监管处罚高频领域,例如邮储银行丽水市分行因此被罚款90万元,浙江青田中银富登华侨村镇银行被罚款40万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