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5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及11日赎回与中国银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分别收回本金3,621万元及3,479万元,并获得收益5.48万元及22.82万元 [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 公司监事会人事变动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唐卫民先生及监事会副主席李萍女士因工作调整,于近日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3] - 唐卫民先生与李萍女士确认其与公司监事会无意见分歧,且其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辞呈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3] - 公司监事会对唐卫民先生及李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