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核心内容 - 中基协制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共九章37条,对基金宣传推介、直播、销售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规范 [1] - 新规核心要求包括:不得对基金规模及增长进行宣传;基金业绩展示期间均须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业绩进行年化展示;不得使用“正收益”等可能忽略风险的宣传用语;引用业绩排名需使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公开数据 [1] - 新规旨在防止机构宣传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将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未来宣传侧重点或转向业绩持续性、稳定性及产品差异化优势 [5] 对ETF及指数基金宣传的影响 - 新规禁止宣传基金规模,对ETF行业影响显著,因规模常被视为头部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及流动性的关键指标 [2] - 规模对ETF具有高信息价值,是产品竞争力表现和投资者知情权的一部分,规模大通常意味着更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和更小的买卖价差 [3] - 限制规模宣传可能压缩基金公司差异化营销卖点,并可能使投资者难以识别规模过小、存在清盘或流动性风险的产品 [2] - 好处在于可能避免投资者跟风决策,并促使宣传重点转向指数基金的工具属性、资产配置功能、指数成分股及投资价值 [3] 对基金业绩与排名宣传的规范 - 基金业绩任意展示期间均须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业绩进行年化展示 [1] - 不得展示三年期以下基金业绩排名,引用排名需使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 [1][5] - 不得使用“正收益”或“正收益概率”等可能导致投资者忽略风险的宣传用语 [1] - 需向投资者展示持有基金收益情况并说明计算口径,明确提示基金净值增长率不代表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5] 对直播与销售绩效考核的规范 - 直播内容涉及基金宣传推介的,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 基金销售业务绩效考核需加大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不得将销售收入和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4] - 新规将使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合规要求越来越高,营销宣传需更强调合规、资产配置与投资风格转变 [4] - 具体绩效考核调整需与投资者盈利指标结合,制定更具体的操作规程,部分细节待监管反馈后安排 [4][5]
公募基金销售新规拟限制规模宣传
北京商报·2025-12-1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