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被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1] - 上述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1] 公司历史处罚情况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1] - 具体处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2023-025】 [1] 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