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被罚 贷款管理不到位

监管处罚事件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1] - 处罚原因为贷款管理不到位 [1][3] - 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 [1][3] - 对责任人孟瑞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1][3] - 对责任人马建东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3] - 对责任人肖俊武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3] - 行政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