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利好!三部门,最新部署!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证券时报网·2025-12-15 02:57

政策核心内容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提出3方面共11条政策措施,旨在深化部门协作、加大金融支持、扩大政金企合作以提振消费 [1][2][4] 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 完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健全沟通合作机制并推出专门工作方案 [4] - 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地方商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并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开展专项行动 [5] - 强化政策合力,鼓励地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并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放 [5][6]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质效,并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 [5][6] - 鼓励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 [6] 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 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 [7] - 升级商品消费:落实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并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的违约金 [7] - 升级商品消费: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7] - 扩大服务消费: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 [8] - 扩大服务消费: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金融机构向相关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项目和活动推介机制 [8] - 扩大服务消费: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 [8] - 培育新型消费:因地制宜推动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 [9] - 培育新型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支持与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 [9] - 培育新型消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并支持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9]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集成综合金融服务,支持“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老字号创新发展等场景建设 [10]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并持续提升入境人员支付便利性以促进入境消费 [10]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打造场景化金融服务品牌 [10] - 助力消费帮扶:配合县域商业消费季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以扩大县域消费,并促进农特产品销售,向乡村振兴相关展会平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10] - 助力消费帮扶: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以及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的融资需求 [10] - 助力消费帮扶:鼓励开展推荐信贷项目等定点帮扶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的“融资+融智”支持,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10] 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促消费活动,推出专门方案、专属产品和专场活动,以触达更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 [11] -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地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以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等要求 [11] - 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并引导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扩消费合力 [11]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便利精准对接服务 [12] - 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并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以促进信用贷款投放 [12]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商贸类小微企业信息,促进融资精准直达 [12] - 加强对消费领域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12] - 从供需两端强化合作,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并充分利用商务、金融两方面渠道广泛推介政策措施、复制推广典型案例 [12] -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理性消费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