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产品管理人及法律结构变更 - 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已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 [1] - 原产品名称“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3] 产品合同与存续期调整 - 产品存续期由原定至2025年10月31日并后续按规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4] - 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新的《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集合计划合同》同时失效 [5] - 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细节已在国信资管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的持有人大会公告中披露 [4] 份额处理与投资者安排 - 在赎回选择期内(截至2025年12月12日15:00前),原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免费解约并赎回全部份额,未操作者其份额将默认自动结转为新基金的基金份额 [5][6] - 投资者持有原份额的期限将连续计算,持有期起始日以原登记机构确认日为准 [6] - 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新基金将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优惠后费率为0.01%/年 [6]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变更后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 [5] -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文可在鹏华基金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 [8] - 投资者可通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