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提出11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1] - 政策强调强化政策合力,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消费潜力 [2] - 政策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统筹谋划存量和增量政策,发挥多种政策组合效应 [6] - 政策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并复制推广 [6] 商品消费金融支持 - 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 [3] - 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 [3] - 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 [3] - 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2][3] - 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支持更多优质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3] 服务消费金融支持 - 完善“1+N”政策措施体系,加大服务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4] - 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发展趋向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融入消费生态 [4] - 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前提下加强对接服务,积极向服务消费领域和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2][4] - 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项目和活动推介机制,主动向金融机构推送 [4] - 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 [2][4] - 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配性,促进优化服务供给 [4] 新型消费金融支持 - 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提供更具多样性、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5] - 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 [5] - 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 [5] -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下沉服务“长尾”客户,增强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5] - 支持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5] 促消费活动与工具创新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实施质效 [2] -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各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更好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定向施策等要求 [5] - 鼓励商家、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免息分期等优惠 [2][5] - 结合地方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向消费重点领域投放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参与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和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 [2] - 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特点,加强优势互补,协同参与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2]
利好来了,三部门发文: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中国证券报·2025-12-14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