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深化商务与金融系统协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重点领域的支持,以更大力度提振和扩大消费 [1][10] 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解决金融支持扩消费落实中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金融机构推出专门工作方案 [1][10]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以调动金融资源,金融机构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开展专项行动 [2][11] - 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促消费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信贷投放,并鼓励银行与非银机构协同参与 [2][11] 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 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的消费金融,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商户合作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等服务,落实个人消费贷款差异化政策,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提前还款违约金,并支持内外贸一体化 [3][12] - 扩大服务消费:完善“1+N”政策体系,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旅、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产品,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扩大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发展商业保险等产品 [4][13] - 培育新型消费: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等新业态,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并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4][14] -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集成综合金融服务支持“购在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场景建设,探索开发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专属贷款产品,并提升入境支付便利性 [5][15] - 助力消费帮扶:配合县域商业消费季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升级农村消费并促进农特产品销售,支持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信贷需求,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6][15] 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促消费活动,推出专属产品和方案,定制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鼓励商家发放消费券和提供低息分期,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商家”合力 [7][16]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并通过平台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完善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加快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并加强融资情况监测分析 [7][16] - 需从供需两端强化合作,定期交流进展,广泛推介金融支持消费政策并复制典型案例,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理性借贷 [8][17]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新浪财经·2025-12-14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