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观察】监管亮剑“看门人” 中介失责零容忍
证券时报网·2025-12-14 04:20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首次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释放出严打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的强烈信号 [1]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违法违规行为 - 策划财务舞弊 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 为公司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 帮助两家公司掩盖违法事实 [2] - 沦为造假“帮凶”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 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的情况下配合公司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篡改合并财务报表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选择性“失明”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 首席合伙人知悉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科林环保案中 在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的情况下 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2] - 质控体系形同虚设 违反多项执业准则 触及资本市场诚信底线 [2] 中介机构暴露出的行业问题 - 独立性缺失 永拓所长期为鸿达兴业提供审计服务 逐渐丧失独立立场 演变为造假的共谋者 [3] - 职业怀疑精神不足 面对公司明显的财务异常 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警觉 机械套用审计模板 核查验证“走过场” 导致风险隐患被系统性忽视 [3] - 质量管理体系失效 内部复核机制失效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 底稿记录与实际执行严重不符 反映出事务所管理机制存在系统性漏洞 [3] - 问题相互交织导致中介机构沦为“橡皮图章” 严重破坏资本市场风险防控运行体系 [3] 监管部门的处罚与应对措施 - 从严查处形成高压态势 对永拓所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4] - 立体追责打破侥幸心理 除行政处罚外 相关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支持人民法院开展对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 [4] - 制度完善筑牢防线根基 2025年4月 监管部门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强化事前准入审查与事后监管联动 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分类监管等措施 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4] 构建完善的市场治理机制 - 强化“不敢违”的震慑机制 持续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刑事追责等手段 [5] - 健全“不能违”的防范机制 完善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 推动中介机构建立穿透式审计机制 强化财务造假重点监控 切断造假链条传导路径 [5] - 培育“不想违”的文化土壤 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重塑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行业文化 [5] - 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追责力度 既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的“首恶” 又从严查处中介机构配合造假的“帮凶” 以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