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首期自律管理通告,显示14家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自愿退出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这是监管“77号文”征求意见后首次公开的机构集中退出[1] - 机构退出的核心原因是监管规范趋严、市场选择变化以及行业向供应链票据转型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2] - 尽管部分机构退出,但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年签发规模估计达4万亿至5万亿元人民币,在特定场景下仍有价值,行业整体进入合规化发展阶段[5][6] 监管规范与机构退出原因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开展自律备案常态化工作,共有217家机构登记基本信息,其中206家登记系统信息,186家按月报送业务数据[2] - “77号文”的严格整改要求是机构退出的核心驱动因素,备案细则要求机构提交3年业务汇总信息及至少3家核心企业和3家融资机构推荐[2] - 机构主动退出三大原因:1) 自身技术或业务能力难以满足监管要求;2) 银行被禁止对外提供技术输出(SaaS平台),导致依赖此类技术的平台被迫关闭;3) 战略调整,转向政策大力支持的供应链票据业务[3] - 根据“77号文”要求,九类业务将退出,包括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业务、变相延长付款时限超过6个月的业务、以自身账户进行资金清结算的业务等[4] 市场趋势:从电子债权凭证转向供应链票据 - 供应链票据因其更高的合规性和政策支持度,正在功能上替代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促使核心企业从原有凭证体系转向票据体系[1][4] - 政策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出台制度大力支持供应链票据发展,特别是支持其资产证券化和有限追索等创新业务[3] - 汽车行业是典型代表,比亚迪计划在2至3年内将“迪链”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切换为票据支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倡议整车企业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3] 行业现状与未来展望 - 全国从事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业务的各类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总数或已超过500家,年累计确权签发规模估计在4万亿至5万亿元人民币[5] - 对于仍存在融资痛点的中小供应商,合规化的电子债权凭证仍是重要的融资渠道,其价值并未完全消失[5] - 特定行业(如汽车)通过供应链票据实现了类似的融资与结算功能,是业务形式的优化而非功能的消亡[5] - 行业进入合规化发展阶段,但亟需进一步落地细化监管细则,以明确核心问题的界定与执行标准,例如解决保理公司潜在利益冲突、明确托管银行责任、建立行业评价体系等[6]
首期名单公布!14家机构主动退出,供应链金融合规化进程加速
中国经营报·2025-12-13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