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与判决结果 - 公司及11名原高管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获一审判决,公司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 [2] - 案件由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11日提起公诉,被告包括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郑穆、原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等11名原高管 [2] - 一审判决公司罚金3700万元,已缴纳的行政罚款可折抵,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4] 财务造假具体行为 - 为达成上市及募资目的,自2017年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多名原高管,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收及利润,并隐瞒大额对外担保 [2]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34.83%,2018年占比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收占比42.97%、虚增利润占比高达137.31% [3] - 公司上市后持续造假,2019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收占比63.15%、虚增利润占比174.67% [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大额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最高达4.18亿元,占对应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22%,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亿元 [3] 案件后果与影响 - 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于2023年7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3] - 违法违规行为共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约10.97亿元 [3] - 公司公告表示目前已停止经营,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均已产生实质性影响 [6] 主要责任人员判决详情 - 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刑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31年4月22日止 [4] - 原实际控制人罗铁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刑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止 [4] - 原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刑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4月22日止 [4] - 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已缴纳的4000元行政罚款可折抵罚金 [4] - 原董事、总经理钟国裕: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 - 原副总经理焦仕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刑期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8年4月29日止 [5] - 原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5] - 原采购部经理丁杰: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已缴纳行政罚款折抵 [6] - 原副总经理魏强: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6]
11名原高管涉嫌欺诈被判刑,R紫晶停止经营
巨潮资讯·2025-12-13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