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文章核心观点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一项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可转债,以彰显对公司价值的信心并完善长效激励机制 [1][7] 回购方案关键条款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2]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4.13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14] - 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3][9]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10] 回购资金来源与结构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2] - 中信银行承诺给予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资金的90% [2][15] - 该《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日 [2][15]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与股权影响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000万元和价格上限14.1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6.1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 [14]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1,000万元和价格上限14.1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8.4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9% [14] - 假设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1,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该金额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3.94亿元)的1.7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4.07亿元)的3.23% [16] 回购股份用途与后续安排 -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2][7][13] - 回购的股份需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若未能在期限内转让,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2][19] 相关主体持股与交易情况 -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18] 回购方案的实施与授权 - 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6]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择机确定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