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12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财经网·2025-12-12 12:43

监管批复与发行计划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于12月12日批复,同意光大永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必须在获得债券市场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天津金融监管局报告发行情况 [1] 发行合规要求 - 光大永明人寿发行和管理此次资本补充债券,需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等相关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