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募集资金用途等

中国证监会问询要点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于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期间,对8家企业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罗博特科为其中之一 [1] - 监管要求罗博特科补充说明其业务经营范围的具体情况,包括光伏制造、电池解决方案、新能源设备、LED及半导体设备等,并需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具体运营情况以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1] - 监管要求公司确保备案报告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数量上限的内容保持一致,若存在不一致需提供修改后文件,若调增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需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 公司合规与上市条件核查 - 监管要求对罗博特科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2] - 监管要求公司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的禁止性情形 [2] 公司业务与募资用途 - 监管要求罗博特科详细说明其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 - 根据招股书,罗博特科是一家高精密智能制造设备及系统供应商,其设备及系统用于提高算力及赋能AI的可持续发展 [3] - 公司的自动化设备与智能工厂一站式解决方案,是制造光互连、光传感、光计算产品以及光伏电池的关键设备与核心支撑 [3] - 公司目前专注于提供用于硅光器件的高精密组装与测试设备,以及光伏电池制造解决方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