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宣传导向生变:从“造星”到“推团队”,从“卖产品”到“讲工具”
新浪财经·2025-12-12 10:54
监管动态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12月12日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已下发至基金公司以征求行业意见,旨在对基金销售宣传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1][3] 通用宣传行为规范 - 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需审慎选择宣传用语,禁止使用片面、夸张的词语或标题误导投资者,同时禁止对基金规模及其增长进行宣传 [1][3] - 通过第三方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基金宣传推介时,必须确保相关媒介具备业务资质,且宣传方式和内容需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 [2][4] 涉及基金经理的宣传规范 - 宣传若涉及基金经理,应重点宣传公司投研团队建设及平台作用,不得为快速募集资金而对基金经理进行过度宣传 [1][3] - 禁止将基金经理的从业年限与其实际投资管理经验混同表述 [1][3] - 禁止将基金的评价评奖结果与基金经理个人相关联进行宣传 [1][3] 指数基金宣传规范 - 宣传推介指数基金时,应重点宣传其工具属性和资产配置功能,以理性引导投资者 [1][3] - 若为宣传目的登载标的指数业绩,必须遵守法规关于基金业绩登载区间及展示收益波动风险等要求 [1][3] 同业存单基金宣传规范 - 宣传推介同业存单基金时,必须充分揭示其净值波动风险,不得片面强调其稳健、低风险或类货币市场基金等属性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