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禁止性行为有哪些?金融监管总局回应
证券时报网·2025-12-12 10:37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管新规核心要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明确职责边界以解决因职责不清导致的过度风险承担问题 [1] 托管业务禁止性职责与行为 - 禁止商业银行承担托管产品财产的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 [1] - 禁止为托管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 [1] - 禁止向托管产品承诺本金安全或保证收益 [1] - 禁止为托管产品垫付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或融资承诺 但商业银行与产品间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的固定收益有价证券合格担保品管理业务除外 [1] - 禁止商业银行参与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过程 [1] - 禁止保证托管项目及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或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 [1] - 禁止参与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1] - 禁止混同托管产品财产与其他财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