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黑龙江省发布《若干政策措施》,旨在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现金奖励等多种方式,全面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并鼓励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1] 支持培育优质电商主体 - 对总投资额度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其用于基础设施和设备的银行贷款,按一年期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1] - 对总投资额度3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给予最高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1] 支持优化升级电商平台与扩大网络零售 - 对总投资额度300万元(含)以上的电商平台建设项目或改造升级贷款,按一年期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2] - 对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新增额的2%给予奖励,上限300万元[2] 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 对正常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独立站,给予当年网站建设及服务器租赁费用50%的一次性补贴,单户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3] - 对在第三方平台开店且对产业有带动作用的企业,给予当年入驻平台费和宣传推广费50%的一次性补贴,单户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3] 支持电商载体改造升级与示范创建 - 对总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电商基地(园区)数转智改项目贷款,按一年期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3] - 对政策印发后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的省级电子商务创新标杆基地(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4] 支持建立特色选品中心(平台) - 对带动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电商选品中心(平台),按照近三年用于基础设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上限100万元[4] 支持电商仓储物流智慧化转型 - 对总投资额度500万元(含)以上的仓储物流项目或智慧化改造贷款,按一年期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最高贴息不超过300万元[5] - 对企业建设集货仓、前置仓、海外智能仓等跨境仓储设施项目的贷款,按一年期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最高贴息不超过500万元[5] 其他支持方向 - 政策措施在推动电商赋能实体产业、加快电商公共品牌创建、壮大电商专业人才队伍及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也做出详细部署[6]
黑龙江:培育拓展消费新场景,推动电子商务与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
证券时报网·2025-12-12 07:02